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,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推进全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系统计价软件标准数据交换体系建设,实现工程造价数据互联互通与交换共享,我厅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甘肃省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V1.0》(以下简称《数据交换标准》),现予以印发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标准发布与获取
《数据交换标准》已在甘肃省水利厅官方网站(https://slt.gansu.gov.cn/)“公告公示”栏目正式公布。各有关单位应及时访问官方网站,自行下载标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,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。
二、系统对接与调整
各市(州)水务(水保)局、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应根据本《数据交换标准》,主动协调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组织开展电子交易系统的技术对接与调整工作,确保系统能够准确、高效地处理符合标准的数据格式,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三、标准执行与软件适配
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《数据交换标准》的要求,对所使用的计价软件及相关系统进行调整和升级。计价软件的工程量清单生成、导出功能,以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清单读取、解析环节,均须符合本标准规定。相关报表应依据标准中的报表规范,通过清单数据自动转换生成,确保数据源头的准确性与一致性。
四、解释权限与试行反馈
本标准解释权归甘肃省水利厅所有,自2026年5月1日起试行。试行期间,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修改建议,请及时书面反馈至我厅,以便后续修订完善。
联 系 人:毛永恩 联系电话:0931-8411357
信息技术:吕工 联系电话:136393428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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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甘肃省水利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数据交换标准V1.0.pdf